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法官张亮枉判崔兵两年,罚金5000元。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辽1402刑初293号刑事判决。崔兵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2023年2月21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下达裁定书(2023)辽14刑终33号;维持原判。审判长张鹏程、审判员宁海涛、刘丹红,法官助理贾霄,书记员勾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