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62028
中文姓名:
申械希
姓名拼音:
Shen Xiexi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助理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申械希电话:0429-8580277
迫害事实: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

葫芦岛兴城市法轮功学员李志芬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2022)辽14刑终182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审判长张鹏程、审判员刘丹红、朱丹,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勾希鹏。

葫芦岛市南票区法轮功学员刘全旺(59岁),被连山区法院诬判五年后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2023)辽14刑终32号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张鹏程、审判员刘丹红、朱丹,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勾希鹏。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亲属获悉,连山区法院对刘聪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刘聪提出上诉。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相关责任人:审判长:王亨、审判员:朱丹、刘晓棠;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 :贾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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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14/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501485.html#251013212640-2
辽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刘全旺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五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6/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7794.html#23315221558-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3/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59.html#2332214919-1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