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吴海波被霞山公安分局国保陈日清等绑架。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员包括:检察员罗予还,审判长刘付兰,审判员叶秋波、许河,书记员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