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高密市法院对诸城市孙培英、池桂兰、陈秀兰、刘召青、马术艳五位大法弟子非法庭审。法官:单宝君;公诉人:潘洪辉、姚敏敏、徐文斌(检察官助理)。庭审时间从上午九点左右开始至中午十二点半结束,当庭未出结果,法官说还要等合议庭协商。
姚敏敏对大法弟子提交的“排除非法证据”不予采纳,并以不正当理由否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高密市法院对周召秀、夏秀香、李春兰、严素华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其中李春兰被罚金一万五千元,其他三人各被罚金八千元,当天只处罚金没有宣判,要求十日后本人到法院听候结果。高密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姚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