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下午,广东茂名8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聘请律师为她上诉。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里的特殊监所会见到被非法关押的李顺华。李顺华委托律师为她上诉,并签字上诉。非法起诉李顺华的检察官: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 。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李顺华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三千元。审判长 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柯学军(刑事庭庭长)、周晋锋;法官助理 刘秋莹,书记员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