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光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社旗县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员(正科),审委会委员。
冯春光任职社旗县法院庭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期间,追随中共迫害政策,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大法弟子张中云、王保青夫妇分别被冤判两年和一年徒刑。张中云、王保青夫妇分别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和二零一八年十月被非法抓捕。是南阳市社旗县“六一零”伙同公、检、法实施的非法抓捕、审讯、起诉、枉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陌陂镇法轮功学员王红英、张浩阳被社旗县当地派出所人员绑架,王红英被送到南阳市里关押迫害,张浩阳被关押在社旗县看守所。同时被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其他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杨雪平、贾明莲、彭星敏、李文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