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刑事判决书(2022)辽0191刑初32号,枉判法轮功学员林丽红四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张文芝三年、罚金三千元。审判长:杨松,陪审员:周明兰,李春梅,书记员:段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