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张海涛、永昌派出所李福林等闯入滕淑丽家,进行非法抄家和绑架,滕淑丽钱包中的三千元现金被警察一并抢走。
滕淑丽被非法抄家后,被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劫走,当时,东北的天气已经寒冷,警察没让滕淑丽穿长袖衣服,将她非法关到鸡冠区公安分局后,警察两小时轮换,一夜没让滕淑丽睡觉。滕淑丽提出自己来例假,需要上厕所,警察阻止不让她去。后来滕淑丽被构陷到鸡东县检察院、鸡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