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史可钦在抚宁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林双全、陪审员付玉梅和李冯志、书记员王怡、检察员王琦。抚宁区法院以史可钦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制作周刊等为借口,对他非法判刑。开庭时,当史可钦说明所谓“证据”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时,王琦当庭表示大法书等已经销毁,以这些“物证”为由对史可钦非法开庭,开庭前却又将证据销毁,这是在掩盖公安机关办案人违法犯罪的证据。王琦涉嫌毁灭证据罪。
法官林双全无视公安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视公诉人王琦违法提起公诉的行为,开庭时,配合公诉人,阻拦控告人行使辩护权、陈述权,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对王琦违法销毁证据的犯罪行为置之不理,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秦皇岛市法轮功修炼者史可钦接到抚宁法院电话,让十九日上午八点去一次法院。十九日上午,史可钦来到抚宁县法院后,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非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对赵焕珍开庭,因当天下着大雪,开庭延至十一点多,法官林双全,公诉人邹淑敏,法庭只允许赵焕珍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进入,不让他女儿进入。两位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赵焕珍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平和的对法官说:“建议你们也去看一看《转法轮》这本书,在以后的劫难中能留下来,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现场所有人员都在安静的听。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当庭并没有宣判结果。庭审结束时,赵焕珍的妻子匆匆忙忙的追上去看了一眼被警察急着带走的赵焕珍,差点认不出来了,非法关押了有七个月了,也不知经历了什么,头发全白了,人瘦了很多。妻子忙问他便血好了吗?赵说了句:好了!不想让家人替他担心。赵焕珍的妻子出来看见法官时问了一句:“我老伴都这样了,他本来身体就不好,我都怕他关押太久,他还能不能……”法官说让他们回去等,什么结果待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付鸿遭抚宁区法院非法庭审。所谓法庭只允许付鸿的哥哥一人旁听,而且旁听一半的时候,法官又以他是证人为由将他赶出法庭。非法庭审在当天上午十点多开始,法官叫林双全,女公诉人叫孙达运。旁听席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奇怪的女人,全程戴着帽子和口罩,围的严严实实的,进入法庭没人检查她,她一进去就直接坐在旁听席的角落里,猜测是政法委或司法局的人。
整个开庭过程,法官林双全肆意违反程序,公诉人发音完毕,律师进行反驳辩护之后,公诉人孙达运居然还可以随意补充,而作为法官的林双全不阻拦、不打断。而当律师要反驳的时候,林双全却不允许律师再发表意见,直接宣布进入下一环节。整个过程,法官林双全和公诉人孙达运都在联手压制着律师、家属辩护人和付鸿。
过程中,因天热口干,付鸿要求喝水,刚开始林双全还允许她喝一小口,而休庭后,林双全的态度就变了。当付鸿再次要求喝水时,林双全就不允许了,让付鸿自己克服一下。直接剥夺了人最基本的喝水权利。
付鸿的自我辩护很好,她语气、表情始终温和坚定,思维逻辑非常清晰。到付鸿的最后陈述环节时,法官林双全突然打断她,让挑重点说。公然剥夺公民的辩护权。
中午十二点左右,庭审匆匆结束。付鸿的哥哥气愤地说:“这是公开审理吗?整个法庭就我一个人旁听,最后把我也撵出来,整个旁听席空着没有人,这叫什么公开审理?难道开庭还怕人听怕人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