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株洲市南区国保队长莫昆带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永芬家中,抢走了一整箱大法书五十多本,大法师父法像,墙上贴的法轮大法书法,撕下,并抢走了。同时将刘永芬绑架到南区国保大队,非法关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放回家,“监视居住”了半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国保队长莫昆又找到刘永芬,说又有人举报你,需延长监视居住,并送南区检察院。十二月初,南区检察院肖枫电话通知刘永芬去检察院,刘永芬只讲了基本真相,没有配合他。然后肖枫将构陷材料送到南区法院。十二月中旬南区法院将材料退回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一月,检察院改成了非法批铺。检察官办完手续不久,马上出现了病重状态,住院抢救去了。现在刘永芬被迫流离失所以抵制司法迫害。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二日,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队长:莫昆)属下的龙泉派出所、建宁派出所、331工厂附近的派出所,株洲荷塘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宾波)伙同株洲公安局荷塘分局法制大队、株洲荷塘区宋家桥派出所谭所长等分别带领几十号人马对多个法轮功学员的学法小组非法搜查,抢走许多大法书籍与大法相关的物品。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曾锡银、颜茜兰、刘白英、刘春琴、刘雪琴、易迪君、李庆军、郑琼、刘蓉培、周同修、赵同修、熊同修等等,现有一些学员已经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