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廊坊市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曹金娥接到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刑事传票,要求她二月二十四日到法庭谈话。曹金娥没配合。三月中旬的一天,漷县派出所一女三男四个武装警察闯入曹金娥的出租屋,连拉带拽将她拖到台湖看守所,警察们去吃饭时,曹金娥昏倒在地上,一量血压270,警察遂将她送到通州区潞河医院进行降压,降到225,但回到看守所她的血压又升到了230,看守所第四次拒收。派出所警察只好将曹金娥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漷县派出所主办警察李俊强又打电话给曹金娥,說要給她照相,并要曹金娥多准备点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