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宫玉博被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以沈辽检刑诉[2022]120号起诉书至辽中区法官。辽中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朝阳出庭支持公诉。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沈阳市辽中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2022)辽0115刑初318号。枉判宫玉博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审判长段晓光,陪审员陶沙、张文飞;法官助理金鉴、书记员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