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62500
中文姓名:
顾民
姓名拼音:
Gu 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公安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吉林德惠市公安局:
地址:德惠市惠民路与德兴街交汇处,邮编130300
咨询电话:0431-87290031。
局长顾民 15104492889、0431-87295998
迫害事实:
吉林省德惠市公安局长。

曾历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九大队大队长、三大队大队长、副支队长。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今任德惠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主管德惠市国保大队)。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长春市德惠市公安局团伙作案,领头的是主管“610”国保大队的公安局长顾民、协管610国保大队的副局长袁凤山,调动各乡镇派出所配合国保大队头目李海波分多次迫害,采取统一行动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据统计,当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天台镇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芬、郑玉明和妻子、苏翠芝、王桂英、王秀琴、庄鸿艳、刘忠荣、李德成、马淑华、马淑花(未修炼法轮功)、崔涛、谢云香、贺姓、张传芳等遭绑架迫害。

以下是据明慧网资料,顾民从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德惠市公安局局长至今,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朱玉侠被迫害致死

朱玉侠(朱玉霞)女士,原籍山东省聊城市,曾多年居住在德惠市,后居住在长春市,二零零七年走入大法修炼。朱玉侠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至少六次被绑架,两次遭非法庭审,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朱玉侠在长春市出租屋被长德派出所(户口所在地)、长春市宽城区西广派出所(暂住地)警察绑架。因体检查出有乙肝、肝硬化,朱玉侠被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朱玉侠在德惠市再次被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宽城区西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警察企图将她劫持至长春市看守所。当时朱玉侠因体检不合格,被长春看守所拒收,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回家。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朱玉侠遭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此时,朱玉侠因多年迫害,身体状况恶化,腹部及以下身体全部浮肿。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朱玉侠一度昏迷。二零二三年七月,宽城区法院人员到她的住所非法开庭。几天后,朱玉侠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宋昌平女士遭绑架、诬判

法轮功学员宋昌平女士,家住德惠市达家沟镇五家子大队四社,在德惠市龙珠私立学校做保洁。因她对学生讲法轮功真相,被王姓女校长恶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上午九点多,德惠市国保大队、振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宋昌平,并闯到她老家非法抄家。七月二十六日,宋昌平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德惠市法院后对宋昌平非法判刑三年。

宋昌平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大儿子因糖尿病严重失去劳动能力,小儿子患抑郁症,不能工作,平时家里全由宋昌平照顾,两个年幼的孙女也需要人抚养。

法轮功学员陈娟女士遭绑架、诬判

法轮功学员陈娟女士,又名陈玲,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德惠市国保大队、天台乡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天后,被德惠国保大队勒索五万元取保回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上午,德惠市国保大队警察先后将陈娟拉到德惠市民心医院、长春医院体检。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审陈娟。后对她非法判刑两年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陈娟被劫持入狱。

法轮功学员于凤珍、于永琴遭诬判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于凤珍、于永琴在德惠市同太乡集市向民众讲真相时被德惠市同太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德惠市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于永琴因出现严重病症被保外就医释放,后来再次遭到绑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于凤珍、于永琴分别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并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赵金敏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赵金敏,男,六十多岁,德惠市​大房身镇人,原德惠市杨树粮库粮政管理员,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前曾担任法轮功义务辅导员。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赵金敏多次被绑架,遭三次非法劳教。

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赵金敏被德惠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赵金敏后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三年二月部署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六人遭诬判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德惠市公安局局长顾民为首的犯罪团伙部署了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实施大面积绑架。

由公安局副局长带队国保大队及属下的胜利派出所、惠发派出所、振兴派出所、建设派出所、达家沟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天台派出所、夏家店派出所等合谋作案,对德惠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绑架、抄家、关押,王玉芬、郑玉明和妻子、苏翠芝、王桂英、谢云香、刘忠荣、李德成、马淑华、马淑花(常人)、庄艳、王秀琴、崔涛、张传方、贺姓学员等至少十五人被绑架。

其中郑玉明妻子、崔涛、庄艳、王秀琴、李德成、马淑华、马淑花(常人)等七人或当天或第二天被释放;张传方和贺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苏翠芝、谢云香、刘忠荣、郑玉明、王玉芬、王桂英等六人遭非法刑拘,六人于二零二三年八月被非法判刑:苏翠芝七年、谢云香五年、刘忠荣三年半、郑玉明三年、王玉芬两年半、王桂英十个月。

二零二四新年伊始,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辖下派出所警察,借口“上级的任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制造多起骚扰、绑架案例:

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上门绑架在家的法轮功学员郑司芝。

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下午一点多,德惠市五台乡派出所警察以“上级任务”为由,绑架了五台乡法轮功学员张福玲、董德芹。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德惠市建设街派出所三个警察上门绑架法轮功学员邵方东。

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下午一点多,德惠市国保大队伙同朝阳乡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孙悦家中,将孙悦、王秀杰夫妇及孙悦九十岁的老父亲孙景贵绑架到朝阳乡派出所,后将孙景贵及王秀杰放回家,把孙悦劫持到德惠市国保大队。

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德惠市法轮功学员李义、王占和、高作彦分别遭德惠市国保大队、菜园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李义、王占和后被放回。法轮功学员高作彦被非法拘留五天后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德惠市国保伙同大房身镇派出所警察上门绑架法轮功学员曲忠和,非法拘留三天。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德惠市公安局四个警察蹲坑绑架了居住在中央公馆E区的一位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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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5/吉林德惠市苏翠芝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65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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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