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多钟,刘红、刘本玲先后在自己家中被盘锦市公安分局队长黎明、盘锦市公安分局局长带一帮人绑架,将其绑架到公安分局。刘本玲就被铐上手铐、强迫签字、搜身、照像、右手腕被戴上一个类似电子表的东西。然后被带进了一个审讯室,警察对她进行威逼、恐吓、诱骗,并篡改口供,逼供到凌晨四点半才放她回家。刘红被非法关押到四月初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