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青主要履历: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白云区委书记。期间,马长青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零二年,曹红任白云二中校长。二零零三年末寒假期间,曹红对全校(从初中到高中)的数千学生,印发诽谤大法的问卷,要每个学生填写,家长签字,还要求学生写五百字诽谤大法的作文。
之后,曹红得到马长青及上级教育等部门的“赏识”,她被提拔为白云区教局副局长,分管教育。任白云教育副局长期间,白云区范围内的绝大多数中小学,诽谤大法的问卷、刊物、广播、标语等从未中断过,曹红同样负有责任。
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四年十月九日,贵阳法轮功学员李茹萍被安顺市国安、公安的不法之徒在贵阳白云区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