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法轮功学员魏春荣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在街上讲法轮功真相遭警察绑架。五月八日,“案件”被移送到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六月六日移送到青岛检察院指定管辖区即墨检察院。七月五日,即墨区检察院向即墨区法院非法提出公诉。即墨检察院公诉人王冰。
法轮功学员魏春荣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遭青岛市即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罚款一万元。魏春荣当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