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四十四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游劝荣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的全部27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二个国家。
游劝荣长期任职于检察院、法院,多年来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致使大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批捕、起诉、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在监狱里被酷刑折磨等迫害,并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游劝荣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游劝荣多次强调“严厉打击”,“严惩”“邪教组织”。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湖北省至少13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游劝荣于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湖南省至少13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仅二零一八年,42人遭非法判刑,非法庭审29场。
游劝荣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十年之久,指挥基层检察院、法院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是湖南省、湖北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游劝荣应对其承担责任。
游劝荣在湖北及湖南任职期间,至少有唐常俊(湖北),胡汉姣(湖北),刘济刚(湖北),王岳来(湖南),朱桂林(湖南),王双凤(湖南),王桂林(湖南)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后,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一年武汉市至少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周国强八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李见群七年半;张波三年,罚金八千元;熊友义两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李军被判两年;徐慧明四年;夏月仙三年七个月;付攸生三年半;李云桂三年;朱光荣两年半;罗亚雄两年等。
据知情人透露,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卷宗还未送入法院,就已经被内定“量刑”。公检法人员都只是在按程式走个过场,在庭审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