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非法对大法弟子张涛,李静,李向红进行开庭。秦都区法院在法庭上宣判,非法判刑张涛有期徒刑八个月,李静3~7年,李向红3~7年,判决书还没有下来。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非法刑拘礼泉县三位法轮功学员李静、李向红、张涛已10个多月,秦都法院既不判决,也不放人,家人和律师到秦都法院要人,主管法官王志辉拒见家人和律师。现在3位法轮功学员仍非法关押在秦都区看守所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