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原甘肃省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姜志刚,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期间,姜志刚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如下:
◎法轮功学员栾凝,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教育中心任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栾凝被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达非法判决书,栾凝被非法判刑十年,并被勒索罚金十万。
◎法轮功学员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孙建锋,兰州铁路局银川供电段职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孙建锋被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个月。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银川市永宁县善良妇女、法轮功学员张毓真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蒋红英,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大约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马智武,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