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162853
中文姓名:
吴泽
姓名拼音:
Wu Ze(yi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派出所(电话号码05388711110)
迫害事实: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法轮功修炼者李明,开车由南往北行驶在京台高速公路上,在当日的时间18:25--18:30途径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京台高速鲁冀公安检查站时,公安设卡检查每一辆车,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在手持仪器上扫描身份证后,归还。

李明在由北往南返回时,在当日时间20:44,李明的手机接到居住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派出所(电话号码05388711110)的电话,一个自称叫张丰旭(音)和另一个自称叫吴泽(音)的两个警察,要求李明配合回答以下问题:(一)目的地去哪里?去干什么?(二)几个人一起去的?(三)什么时候回来?自称叫吴泽(音)的警察说,是上级让他问的。李明问他是哪个上级、是谁叫你问的,他不说。后来他又说“是我们这边自动推出来的线索。”李明没有配合警察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且指出这是警察对合法公民的非法监控、骚扰,是违法行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21/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4415.html#23820203952-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