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俊峰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包头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包头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范俊峰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