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62914
中文姓名:
吴美玲
姓名拼音:
Wu Meil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丁乾被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派出所自称李姓、冯姓两警官电话通知去该派出所一趟。丁乾一出单元门,就被预先等在那儿的吴忠市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浩等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日他被非法关进了吴忠市看守所。

六月七日,丁乾被青铜峡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二十七日吴忠市青铜峡公安局将迫害丁乾的所谓“案子”移送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八月二十四日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非法将丁乾迫害案向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提起公诉,办案法官杨慧。

六月十五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丁乾,得知丁乾身体不好,血压高压194,低压149,律师与家人商量后,次日到青铜峡市公安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被驳回。七月二十四日,律师又会见了丁乾,看见丁乾身体很差,身体非常虚弱,当日下午,家人和律师又到国保反映丁乾身体状况,再次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王浩还说:血压高压197,低压149属正常,不予取保。

王浩于七月二十七日非法将丁乾到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是吴美玲。八月二十三、二十四日,丁乾亲友以亲友辩护人身份找到检察官吴美玲,要求按法律规定阅卷,吴美玲说要请示领导。随后再问阅卷一事,吴美玲说领导不同意。

八月二十四日,亲友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无罪释放丁乾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提供了全国各地相应的一些案例请检察官慎重审查丁乾迫害案,并告知检察官,丁乾没有犯罪,是青铜峡市公安国保大队长王浩等违法办案,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非法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请检察官为自己和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无罪释放丁乾。

随后,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美玲将迫害丁乾案向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提起公诉。丁乾亲友问吴美玲我写的《法律意见书》你随卷移送了吗?吴美玲说没有。

八月二十八日,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丁乾被迫害案立案,办案法官是杨慧,法官助理姓王。亲友到利通区法院问什么时候律师能阅卷,王助理说等高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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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0/宁夏银川丁乾被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4651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