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162951
中文姓名:
高文
姓名拼音:
Gao 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书记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法院书记员。

廊坊市香河县法轮功学员张宪、王志山两人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被香河县法院非法判刑,张宪被枉判一年半,王志山遭非法判刑两年。九月六日,张宪、王志山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香河县看守所。
香河县法院:
审判长:副院长丁福才
审判员:刑庭庭长吴金和
审判员:张晓莉
陪审员:魏乐、许晓辉、侯亮
法官助理:邱丽阳
书记员:高文

香河县检察院公诉人: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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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3/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张宪、王志山被非法判刑-4652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