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龙口市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被国保大队吕兵等操控多个派出所一百多个警察绑架后,其中葛丽娟、陈桂芳、王周琳、焦麟惠被构陷到市检察院和法院。家属利用法律途径诉求,被置之不理;控告违法的国保警察后,被检察院搁置而无果。近日又闻,孙广军、吴静昆、王风梅也被构陷至龙口市检察院。龙口市检察院公诉人:王菲。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天下着大雨,王凤梅因血压近200,在山东省齐鲁医院南山分院输液,龙口市检察院人员打电话让王凤梅去一趟,说签个字,王凤梅说去不了,自己正在打吊瓶。不一会,国保警察郭福兑开车过来,将王凤梅拉到龙口市检察院。王凤梅说:“我要求更正上次那个记录,资料不是焦麟惠给我的,是那两个人(战毓稔和一警察)让我那么说,现在声明这个诱供作废。”公诉人王菲做了记录并放入卷宗,然后递给王凤梅一张盖有龙口市检察院大印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可上面的日期写的是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