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车瑞春(女,82岁)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三千元,同时没收搜走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由扣押机关处理。
车瑞春不服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仍然罔顾事实与法律,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做出了(2023)云01刑终388号刑事裁定,维持冤判。审判长:牛克辉,审判员:赵勇、李湘云,书记员:安德珍。
法轮功学员车瑞春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警察强制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五华区法院对肖玉霞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六千元。十一月二十四日肖玉霞接到了判决书,当即表示要上诉,并写好了上诉状,在十天之内递交,之后她又几次写了上诉状的补充材料,最后一次的补充材料刚刚交上去,肖玉霞就接到了裁定。上诉期间,昆明市中级法院到看守所去所谓复核了一次。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非法冤判,审判长范丽,审判员赵勇、赵俊雯,书记员邹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