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63020
中文姓名:
韩健
姓名拼音:
Han Ji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法院副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副院长。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旌阳区法院给法轮功学员陈汉寿送来了传票,通知他在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开庭。他老伴要求旁听,法院人员答应了。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到10点,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构陷陈汉寿的所谓“案子”开庭审理。陈汉寿老伴一起来到法院里面,坐在陈汉寿的后一排。但到了正式开庭时,法官就叫他老伴出去了,说原来准备公开审判,现在改为秘密审判,让其站在门外,隔着玻璃听不到里面的说话。

所谓的“法庭”上正中坐着副院长韩健,一边坐着长期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徐萍丽,另一边坐的是所谓陪审员,下面正中坐的是丁女士书记员,公诉人男女各一人。法院事先口头通知的是让陈汉寿先说,可是开庭之后根本不让陈汉寿张口。而是让公诉人念了他们所谓的起诉书,把历次陈汉寿被非法迫害的记录都写上,并且把他女儿平时报怨父亲的话也当成了“证人证词”。

等到公诉人念完后,时间也就过了近一小时。韩健问陈汉寿:今后你还炼不炼?陈汉寿说,我当然要炼,国家法律都允许炼,你凭什么不让我炼?你能保证让我的身体健康吗?韩健又道:你还有啥说的?陈汉寿说:他(公诉人)念的我一概不承认。他们说我犯法,我是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在做。你们说我们法轮功是“邪教”,你们就是在说国务院在支持“邪教”。那么,你们给我一个手续,人人签上字,我去找国务院。我现在要念我手里的陈述词。韩健说:没有时间了。休庭,等下一次开庭。

陈汉寿将手里的陈述词交给韩健一份。十点过一点就出庭了。之前给过韩健辩护词和国务院的文件2000(39)、新闻出版署50号令。今天,陈汉寿又递交给韩健各一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4/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近年遭迫害经过-466757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