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李顺华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判刑一年,勒索罚金3000元。李顺华不服判决,并聘请律师为其上诉,要求重新开庭,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被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法官助理:何永康;书记员:柯倩雯。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茂名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周华建家属聘请二审的律师收到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茂名市中级法院对周华建维持一审法院茂南区法院的非法判决:周华建被判九年,勒索罚金二万。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的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法官助理:林小群;书记员:黄妙。
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了律师要求二审公开开庭的申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维持吴有清六年冤判。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法官助理林小群,书记员黄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