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扶余县610主任张世波,带领两辆警车到姜永胜单位,要他去松原市洗脑班,他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吉林省扶余县610办公室头目张士波、国保大队队长杜殿龙等人,非法闯入肖家乡东榆村大法弟子王恩慧的家,破门而入强行绑架。王恩慧的妻子与恶警抗争,被一个大高个的恶警,毒打头部,险些昏死过去;由于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几天后精神失常,被送入扶余精神病院治疗花去5000多元钱(现已出院)。致使具有精神病史的女儿旧病复发,现仍在洮南精神病院治疗。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扶余县国保大队四名警察,在家中绑架了姜永胜,一个戴眼镜的警察拿走了价值一百八十元的Mp4,第二天早十点,罗洪剑等三名警察把姜永胜羁押到扶余县拘留所。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610主任张世波带来五名警察,把姜永胜绑架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井子职业高中校长张义辉,伙同扶余县610主任张世波,国保大队长罗洪剑等人将姜永胜骗回单位上班。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姜永胜,被扶余县“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主任张士波,伙同扶余县国保大队罗宏建等以及三井子镇派出所恶警多人,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绑架。当即劫持到吉林省九台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
此次恶警把姜永胜送到劳教所后,因没有合法的法律手续,九台劳教所当时要拒收,后来两伙恶人不知就何种利益取舍达成协议,九台劳教所非法羁押了姜永胜,名曰“寄押”。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吉林省扶余县国保大队队长罗洪建,伙同蔡家沟派出所所长马云山,在万坨子大队涌发村治保主任聂长吉的带领下,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于喜德家,强抢私人财物白色五凌之光微型车。
六月二十七日22点多钟,吉林省扶余县国保大队队长罗洪建等人到于喜德家砸门,于喜德的家属不开门,恶警们就砸破窗户玻璃,侵入民宅非法抄家,掠夺私人财物白色五凌之光微型车,把车扣在蔡家沟派出所,蔡家沟派出所所长马云山纵容员警卸下于喜德私家车的牌照并擅自驾驶,并指称正好车不够用。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渠等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执法人员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