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南迁善村法轮功学员张宏谦、巨玉霞夫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被非法抄家、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张宏谦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巨玉霞被非法判七年六个月。巨玉霞上诉到邢台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七月,中级法院法官王佳培剥夺律师辩护权,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下午,巨玉霞的代理律师向邢台市中级法院法官王佳培的书记员递交了亲属和巨玉霞签名的辩护委托书、律师所函和出示了律师证,后阅卷。之后,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通过上海邮局EMS向王佳培寄去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请求二审开庭审理。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律师好不容易才打通王佳培的电话,询问中级法院对开庭申请的研究处理结果,王佳培说已经判决结案。律师当即质问他说如果决定不开庭为什么不通知代理律师,并通知辩护人在一定时间内提交辩护意见。他不予回答,即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