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63058
中文姓名:
董宣成
姓名拼音:
Dong Xuanc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都江堰市国保大队:
经开区办案队:
办案警察董宣成13668296325
迫害事实:
都江堰市公安局经开区办案队办案警察。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上午,警察又打电话(02887257110),经查是都江堰市公安局经开区办案队电话,让芶佳文去做指纹采集,打电话的人还凶巴巴地说要是他不去,他们就要到家里来,那样会把他九十多岁的老母亲吓着了。接下来,芶佳文又接到经开区办案队办案警察董宣成的电话,他声音挺客气,说去做一个指纹采集,只需半小时就可以了。为避免老母亲又担心受怕,芶佳文答应下午去。下午他到胥家派出所,警察给他做了指纹采集。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约十点,国保大队办案警察吴厚武又打电话说要到他家了解情况。和吴厚武一起来的是经开区办案队警察董宣成。吴厚武来后和他核实监控到的他发送资料的情况,还到他的卧室去看了一下。芶佳文对他说宪法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上午九点多,公安局经开区办案队办案警察董宣成打电话让芶佳文去他那儿结案。他去后,董宣成说是要补充修改一下之前的笔录,又对他做了新的询问笔录,并让他签字。同时还拿出 “监视居住告知书”再次让他签。芶佳文说自己绝对不能签,因为迫害法轮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签了就成了警察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对法轮功的迫害总有结束的那一天,到时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会成为替罪羊。芶佳文说:“我对你们负责、对我自己负责都不能签这个字。”他还对董宣成说:“二零二一年七月在幸福派出所作出的对他拘留五天的处罚,至今没有给他传唤证、拘留证,也就是说,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直接把他关进拘留所去了。这些都是违法的。”(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吴厚武带着两个国保警察将芶佳文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他们把他带到讯问室,在芶佳文告知了吴厚武《宪法》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搜身是违法的后,吴厚武还是搜了他的身,搜走了十多张真相币。)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办案警察董宣成突然打电话说案子转到检察院,要求芶家文去做笔录,但芶家文未在上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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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9/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6928.html#2310822243-7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1/讲真相被监视居住-都江堰芶佳文持续遭骚扰-458697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