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广西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局长。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广西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广西柳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第一副书记;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任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在職期间,刘海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大陆媒体报道,前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刘海因严重违纪接受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