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唐协文被冤判四年、罚款一万五千元;彭清玲被冤判三年、罚款一万元,向天秀被冤判两年缓刑三年、罚款五千元。
华蓥市法院审判长黄志君,陪审员王齐蓉、杜明,法官助理聂雷,书记员熊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