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92
编号:
E000163118
中文姓名:
陈敏
姓名拼音:
Chen Mi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745-7310381
迫害事实:
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法轮功学员向爱梅、杨春兰曾两次前往洪江市讲真相,都被不明真相者举报。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警察陈敏整出迫害她俩的材料。向爱梅对来她家骚扰的不法人员讲真相,这些人表示:不怕报应;你们不要与我们讲,到开庭时你去讲。

二零二三年九月至今,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洪江市检察院、法院的不法人员多次到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向爱梅、杨春兰家骚扰。不法人员说要走程序,并逼迫她俩及其家属在迫害材料上签字,企图构陷向爱梅和杨春兰。目前她俩面临非法庭审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黔城派出所副所长陈敏带三名警察再次上门,一进屋就说:“清点衣服,跟我们去法院。”向爱梅拒绝:“我没有犯法,我不去。”警察劫持她和杨春兰到洪江市法院,法院人员宣读所谓“逮捕令”,要求签字,两人均拒绝。

随后,陈敏等人将她们带去医院体检,准备送往中方县看守所。向爱梅的儿子、女婿赶来指出她已82岁,腰椎不好,行动困难,不能关押。双方僵持至晚上九点,警察才同意次日去怀化医院检查。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后,中方县看守所领导与医生决定拒收。之后,洪江法院将“逮捕证”改为“取保候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2/湖南怀化市八旬向爱梅被非法判刑、停发退休金-511896.html
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企图构陷法轮功学员向爱梅、杨春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24/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日大陆综合消息-467448p.html#231023231211-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