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3134
中文姓名:
刘丹
姓名拼音:
Liu Dan
性别:
职务职称:
陪审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凌海市法院陪审员。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凌海市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2023)辽0781刑初130号,枉判张秀英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张玉凤被枉判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王恩英被枉判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凌海市法院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刘丹、王润;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29/辽宁朝阳市张秀英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4676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