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63147
中文姓名:
陈勇
姓名拼音:
Chen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副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七台河市公安局
郭勇胜 13804510380 8297001
陈 勇 15946420066 19504647008 8297005
迫害事实:
七台河市公安副局长。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七台河市公安局长郭勇胜、副局长陈勇、国保支队长毕树庆等人,指使市国保支队及五个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和辖区各个派出所警察辅警二百多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四十多人,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

当时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行政拘留关押看守所,七人被非法治安拘留,十几人近二十四小时被非法扣押在各个派出所,警察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签字保证不再信仰法轮功。多数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扣押派出所,年龄大的八十岁了。

在非法办案过程中,茄子河区富贵园法轮功学员小关,被茄子河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刑讯逼供,身体被迫害几乎不能自理,出现子宫大出血,脸色苍白,有气无力,她被非法判刑7年6个月罚金1万元。新兴区七星花园法轮功学员温彦华被非法关押七台河市看守所,身体出现脑梗,被非法判刑3年8个月。双鸭山市暂住七台河的法轮功学员邹玉兰被非法判刑7年,茄子区红伟镇山峰村郭春玲被非法判刑8年6个月。其他法轮功学员李丽、袁玉娥、张金凤、张淑莉、张广财、孙荣孝、严修忠、严修忠妻子、李绍娟,都被非法判刑和判缓刑。

二零二二年七月到二零二三年九月份,七台河市各个辖区派出所及社区街道人员不断骚扰近二百名法轮功学员,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签字写保证书,放弃信仰真善忍。在市中心市政府山湖宾馆五楼非法成立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人员都是各辖区派出所及社区人员所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8/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长郭勇胜的罪恶-467692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