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寿光市法轮功学员袁俊华在家中,被张春生及寿光市古城街道派出所的其他警察共四人绑架,警察非法抄家。袁俊华被绑架到古城街道派出所后,警察对她恐吓和诱供。警察对袁说,在今年二月份时,在一小区内的楼道里发现了十几份法轮功真相,让袁俊花承认是她发放的,不承认,就不放她回家,并拿出一份要关押她的材料,说是要拘留她,还要把她关押到潍坊看守所。
国保的张春生对袁俊华说:你只要配合我们,承认是你发的就,放你回家。因当时袁俊华的老家正在盖房子,孩子们都上班,一岁多的小孙子没人照看。从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到第二天下午快二、三点钟了,警察还不放她回家,因她很着急回家要照看孙子,就违心地签了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袁俊花被放回,之后几天,张春生和另一名国保警察又拿着手机到她家给袁俊华录像,构陷,并说是要对她监视居住。袁俊华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俩:那楼道里的真相资料真的不是她发的,是警察违法,关押她在派出所超过了24小时,还不让她回家,然后对她恐吓和诱供,逼着让她承认了,才放她回家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春生到法轮功学员袁俊花家,要袁到寿光市检察院一趟,说是要去走个程序,袁俊花说不去,张春生就扯着她必须要她去,然后张春生就开车拉着袁俊花去了检察院。当天上午张春生又开车把袁送回家,并说改天还找她。
现在寿光市国保张春生却罔顾事实,把袁俊花非法起诉到了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袁俊花被起诉到寿光市法院。几天前,张春生和另一名警察已把寿光市法院开庭传票送到袁俊花家,庭审时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四时。
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全程参与了对袁俊花的绑架、抄家、恐吓和诱供,再起诉到检察院。张春生是今次迫害袁俊花的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