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63299
中文姓名:
潘艳婷
姓名拼音:
Pan Yanting
性别:
职务职称:
书记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书记员。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其刑事庭对72岁的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李钧非法宣判。李钧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1万元。李钧不服判决,要求要上诉,他的两个女儿表示愤怒。

参与非法审判的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潘创华;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潘艳婷。判决时间是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8/十一月获知95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枉判-4690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