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63306
中文姓名:
何春竹
姓名拼音:
He Chunzhu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王梦女士,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遭到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以李震宇为首的四、五名恶警及居委会人员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程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起诉王梦。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在证据不足、律师区政飚做了无罪辩护的情况下,非法判王梦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非法扣押她的书籍等物品。审判长贾存锦,审判员王洁、衣海君。

王梦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依然在证据不足、律师彭德强做了无罪辩护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何春竹,审判员陈俊涛、周天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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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6/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9357.html#231215204524-1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