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三时,朱芦派出所一伙三人来到曹国贞家附近,利用暂住证问题骗曹国贞到莒南县城北派出所,非法询问二小时。期间,曹国贞被非法照相。
领头的是朱芦派出所户籍民警名字李夫金,那一个民警姓赵(电话15376926858),户籍办公室电话05397261853,所长电话139053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