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3329
中文姓名:
付饶
姓名拼音:
Fu Rao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运河区法院 承办法官付饶 0317-2129709 15512886500
迫害事实: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主审法官。

警车、特警车、便衣车辆共几十辆,停在法院周边大约直径两公里的道路上;便衣警察分布在周边道路上、汽车上、警车上。庭审善良人,中共公、检、法等相关人员恐慌至极。沧州司法黑暗至极,打着为人民服务和公平公正的幌子,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迫害好人、践踏法律。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迫害近两年;家人被国保警察阻拦在门口,未能出庭参加旁听。审判长是刘忠诚、主审法官付饶。公诉人分别是运河区检察院的孔令霞、李贺佳、李传贺。

公诉人分别是运河区检察院的孔令霞、李贺佳、李传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侯树元。法院如临大敌,各区县国保队长、警察等数十人站在法院门口;还有警察在周边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警察拿着录像机给停在法院周边的车辆录像,盘查并驱赶法院门口过往行人。

警车、特警车、便衣车辆共几十辆,停在法院周边大约直径两公里的道路上;便衣警察分布在周边道路上、汽车上、警车上。庭审善良人,中共公、检、法等相关人员恐慌至极。沧州司法黑暗至极,打着为人民服务和公平公正的幌子,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迫害好人、践踏法律。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迫害近两年;家人被国保警察阻拦在门口,未能出庭参加旁听。审判长是刘忠诚、主审法官付饶。公诉人分别是运河区检察院的孔令霞、李贺佳、李传贺。旁听席被提前安排好的部分社区人员和其他不明人员坐满。运河区法院副院长马永胜等人,也早早的到法院大门口迎接所谓的领导,政法委参与迫害的人员,在法院楼上的房间观看庭审实况。

四名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进行了自我辩护,坚持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大法无罪。

律师指出该案件经过两次退卷,均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撤诉,根本就不应该起诉至法院;应该无罪释放。律师指出整个开庭过程非常荒唐,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犯罪。

公诉人表现的很强词夺理,但是也无奈的亲口承认公安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

审判长刘忠诚开庭期间不让提及有关法轮大法好的任何内容。

开庭期间,检察院公诉人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量刑建议:刘在云三年、侯树元三年、苏春风两年半、胡秀梅两年,并处罚金。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运河区法院法官付饶等人去沧州市看守所通知石锐二十五日开庭。石锐告诉他们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开庭。付饶等人称:“订好的时间就必须开,拿救护车拉你去也要开庭。”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运河区法院附近被特警车、警车、公安的私家车所占据。且法院门前及附近都是公安便衣。气氛异常紧张。

依照《宪法》,石锐的母亲可以作为亲友辩护人出庭为石锐辩护。在临近开庭的前几日,律师就依法向运河区法院提出让石锐母亲作辩护人的申请。法官付饶却说,不允许。律师问为什么不允许?付饶说是政法委不允许。律师表示,这是法律规定,政法委无权干预。付饶一语道破,沧州地区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案件,真正的幕后黑手是沧州市政法委。主审法官刘忠诚、承办法官付饶并不能独立审判,都是按照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来审判。

石锐进入法庭内,其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忠诚和付饶不考虑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强行开庭。律师为石锐做了无罪辩护,石锐也当庭自辨,坚持无罪。运河区检察院公诉人付媛媛当庭建议对石锐非法量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律师要求法院尽快安排去大医院给石锐治病。律师直接告诉付饶:你是承办法官,如果石锐延误治疗,出现不好的状况,你负主要责任!付饶说:我知道。律师看到石锐身体状况和她坚持信仰做好人却遭迫害的境遇,不禁当庭流下同情和怜悯的泪水。律师再次和法官刘忠诚沟通:石锐不是罪犯,身体又这样,希望法庭拿出最好的处理方法。

一个月后,律师接到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法官付饶电话得知,石锐遭非法判刑两年,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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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