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龙口法院非法开庭,枉判法轮功学员吴静昆两年缓期三年。承办法官:迟亚囡,公诉人:柳兰。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下午,龙口市法院刑庭法官迟亚囡,在证人没到庭、关键证据未经质证、烟台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出具的“认定意见书”被质疑的情况下坚持开庭,非法庭审郭美学。六月底,郭美学被非法判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