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海林检察院4人、宁安公安2人来到东京城卢文革家。段辉抓着自己的衣服说:我叫段辉,是海林检察院的,我不怕你们给我上明慧网曝光,我不怕报应,你吃党的喝党的你还反党,拿出一张纸让卢文革签字。
卢文革不签,他们就说的更难听了,卢文革的丈夫说她是不会签字的,我给你签。他们临走时说,我们不来了,你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就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