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张萍。出庭公诉。经过开庭质证及辩护,从事实及法律上,张萍均是无罪的。但是由刘冬郁、腾霄琼、马鑫燕三人组成所谓的合议庭,不顾法律,对张萍非法判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