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李雪松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判三年两个月,罚金一万。本人不服裁定,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开庭。近期,李雪松家属接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审判长张燕萍、法官骆成兴、书记员于梦迪。
西安市新城区法轮功学员妙忠军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判四年、罚金一万,所有合法私人物品被非法没收。本人不服裁定提出上诉。
西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开庭审理,西安市中级法院在准备开庭时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妙忠军。近期,家属接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审判长张燕萍、法官骆成兴、书记员于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