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领自二零一零年初至二零一五年底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为眼前的利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与当地“六一零”公安局国保串通一气,枉判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受尽摧残,或妻离子散,或家破人亡。李卓领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