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伯军,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六月生,吉林农安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吉林市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检察员;二零零五年五月,任桦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十二月任桦甸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八年三月,任吉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吉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崔伯军任职期间,该地区发生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崔伯军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