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正月十七)早七点,以张良、李彬为首的曲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分三路人马分别去三个小区绑架了三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是:王秀梅、李连娥、郑风娥。
国保大队指导员李彬、刑警队队长张志远等七、八个人进到住在万和小区郑凤娥的家里,把她家翻了个遍,抢走儿子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法轮功书籍、师父法像、内存卡、播放器等,并把郑凤娥绑架到曲周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