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消息,广西原司法厅纪检组长何江因严重违法被查。
何江,曾任广西南宁地区宁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检察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起,任司法厅纪委书记,广西司法厅纪检组长。期间,何江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根据明慧网记载,广西发生的严重判刑迫害事件。何江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检察员负有领导责任。南宁地区被非法判刑的名单:
关海滨,男,兴宁区,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判刑8年;
曾斌,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7年;
范英,女,湖南省,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3年;
陆弛华(陆也华),隆安县,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4年;
罗永干,马山县,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
◎玉林其它地区被判刑名单:
李达森,容县,现年七十四岁,二零零八年被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枉判入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