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徐强和法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高志刚积极执行中共的迫害指令,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关押、构陷入狱等迫害,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如影随形。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孟庆侠、刘春杰被法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石桥派出所五、六个警察绑架,当天晚上六时左右,五、六个警察没有任何手续及证件,非法闯入刘春杰家中,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同时又将墙上贴的大法画揭走。非法抄家后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孟庆侠和刘春杰被沈阳市辽中区法院分别非法枉判九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付艳玲被法库县石桥派出所和国保大队伙同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徐强等人绑架,给她家翻的一片狼藉,抢走了她家的电脑和打印机,绑架到石桥派出所非法审讯,并且关押一宿,被绑架到沈阳第一看守所迫害,付艳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因法轮功学员付艳玲去法轮功学员白桂馥家,当时老伴杨国洪在家,被法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高志刚伙同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徐强等几十人绑架,给她家翻的一片狼藉,把她孩子的电脑、手机、现金,钥匙还有大法书都给抢走了,他们还编造谎言做了伪证说有条幅,为了凑数迫害好人多邪恶呀,却被非法冤判一年四个月,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杨国洪被绑架到法库县看守所刑讯逼供迫害。被非法冤判三年二个月,罚金二万元。她们二人还被非法停发养老金,给他们夫妻二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