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63632
中文姓名:
王浩宁
姓名拼音:
Wang Haon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也就是正月十三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刘鹏飞(电话:0952--2680036)等三人绑架到石嘴山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家属陪同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71岁的辛林原。得知辛林原目前双眼视力非常不好,左眼1100度,右眼1200度,家属已按看守所的要求配置好眼镜邮寄给石嘴山市看守所。辛林原被送进看守所时医院查出心脏有较重房颤。辛林原向律师讲述了她被绑架的经过和在看守所的生活环境,询问了丈夫和母亲的身体、生活状况。

辛林原家人根据她目前身体状况、她丈夫身体状况和辛林原89岁高龄母亲的生活起居等均需有人照顾,撰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准备送交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为辛林原办理取保候审,一为改善辛林原的生活环境,二为照顾患病的丈夫和高龄的母亲。她的家人均认为她是无罪的,不应承受这样的魔难。

当家人和律师到达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时,家人打电话联系刘警官,说明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刘警官说,不用送来了,案件已移送大武口区检察院了。家人问什么时候移送的,刘警官回答今天上午送去的。

律师和家人又辗转来到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院告知案卷刚送来,现在阅不了卷,下周来阅卷吧。过程中得知,非法批捕辛林原的检察官是王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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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9/宁夏银川市七旬老太辛林原被构陷到检察院-474349.html
迫害证据证词: